为广泛发动群众参加修建废物办理,有用冲击修建废物乱倾倒等违法行为,经研究决定展开修建废物办理有奖告发活动,全面推动我区生态环境建造。
(二)直接到区归纳行政法律局或各法律中队(大队)窗口告发等,告发时需填写修建废物办理告发受理登记表。
承受社会对修建废物乱倾倒、向河道排放泥浆、私行设置搁置场受纳修建废物等违法行为头绪的告发。
对告发人反映的告发内容,经区归纳行政法律局核实并立案查处后给予告发人200—1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赏,其间:
同一告发包括多种违法行为的,按最高奖赏,不以累计,触及多人告发的,予以均分,一起对告发人的信息严厉保密。
本次有奖告发活动有用期限为: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。